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签发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简称“永居证”),同时发布新版永居证式样。新版永居证启用后,现版永居证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持证人可根据个人需要,适时申请换发新版永居证。

永居证是国家移民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批准其在境内永久居留后,为其签发的法定身份证件,该证作为个人身份证件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时单独使用,无须再出示其外国护照。

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完成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系统和硬件升级改造工作,为外国人持永久居留证办理不动产登记开辟了“快速通道”,支持外国人持新老版永居证按照现行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转移、抵押、变更等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常见问题

1.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什么时候启用?

答:2023年12月1日起启用签发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新版永居证发行后,既往版是否还能继续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答:可以使用。不动产登记业务支持新版、老版永居证兼容并用。新版永居证正式启用签发后,国家移民管理局将停止签发2017版永居证,老版永居证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持证人可持老版永居证办理不动产登记。

3.永居证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过程中是否需要护照作为辅助证件?

答:新老版本永居证均可作为个人身份证件单独使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不需要与护照等其他身份材料共同使用,是可以单独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