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金芝、常志平因保管不善,将朔开房权证字第12-0837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房屋坐落:开发区建设北路东侧锦绣苑小区2#-3-302室,面积:159.81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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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2日